深圳哪里有典当行?
典当是一种以实物换取资金的融资方式。它是在不变更物品的权属关系的前提下,由典当行经评估并与当户达成协议,将物品作为当物质押(或抵押)给典当行,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收取综合服务费,并在典当期内不限制当户对当物的使用权,典当期届满,当户归还当金、支付综合服务费及利息,在典当期内或典当期届满后5日内,典当行应将当物无条件退给当户的一种融资活。
深圳市典当行业协会于2010年4月正式成立,是经深圳市政府社团管理部门批准,由从事典当业的企业单位以及典当业内具有一定声誉和影响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协会现有单位会员121家,典当行业总行数13家,下设分公司(典当行) 111家。截至2009年12月底协会会员单位实收资本14.35亿元,从业人数达1700多人,典当余额累计403.02亿元,占全国典当业典当余额6.7%,占广东省典当余额56%,是全国典当行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城市,典当行业发展居于全国和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