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老孙家有几个?
在古城西安,有一家百年牛羊肉泡馍店,名为“老孙家”。该店在西安有数家分店,是来西安的游客必吃美食之一。然而,2017年9月,因为“老孙家”商标的问题,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分别受理了西安老孙家饭庄与西安回民小吃老孙家泡馍馆(以下简称回民小吃老孙家)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这两个“老孙家泡馍馆”有什么渊源?在长安区法院介入调处之前,事情是怎么样的呢?
据悉,2017年6月和7月,在未央区凤城一路及长安区郭杜镇南街,新开张了两家“老孙家泡馍馆”,且门店装潢使用了与权利人西安老孙家饭庄店铺装潢极为相似的装潢。为此,2017年9月1日,西安老孙家饭庄将回民小吃老孙家起诉至长安区法院,称其侵害了西安老孙家饭庄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回民小吃老孙家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10万元,并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两家牛羊肉泡馍馆,都是历经百年沧桑,都有老一辈人留下的“老孙家泡馍”的字号。对于此案,双方的代理律师都在寻找突破点,据称,案件受理后,双方曾多次在法庭调解下进行协商,都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长安区法院受理案件后介入调处:西安老孙家饭庄注册商标虽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但该“老孙家”品牌名称是历史沿革,在西安餐饮业中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的泡馍品牌,且持续使用时间较长。回民小吃老孙家使用“老孙家”名称时间亦较长,属于善意使用者,且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已与西安老孙家饭庄区分开。但回民小吃老孙家在经营中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企业名称、招牌装潢等方面,应与西安老孙家饭庄区别开,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全称,避免造成消费者混淆。西安老孙家饭庄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回民小吃老孙家构成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最终,长安区法院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历时三个多月的调解,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8年1月5日,长安区法院在西安老孙家饭庄会议室公开举行了调解协议签字仪式,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回民小吃老孙家在调解书生效后三个月内,停止侵害商标权并变更企业名称,停止在店招中使用“老孙家”字样,停止使用与西安老孙家饭庄近似的装潢,消除影响;西安老孙家饭庄撤回在未央区凤城一路开办的“老孙家泡馍馆”的侵权投诉,并承诺今后不再对其在长安区郭杜镇南街经营的“老孙家泡馍馆”进行投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协议还对具体履行事项、变更企业名称后的告知方式等其他细节问题进行了约定。
西安老孙家饭庄诉讼代理人杨宝华律师表示:“两个百年老店握手言和,长安区法院当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签字,充分体现了尊重历史、弘扬传统、化解矛盾、以和为贵的中国传统文化,并且使近百年泡馍老字号得以传承和发展。”回民小吃老孙家法定代表人孙卫东表示:“感谢长安区法院秉公办案,使两个百年老店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握手言和。两个百年老店和谐发展共赢,将为弘扬西安饮食文化以及西安‘老字号’品牌的传承、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