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都有哪些地方?
上海浦东新区的行政区划分沿革复杂,现在管辖的街道除了东昌新村、福山小区属于原南市区外,其他都属于原川沙县。
1958年10月,上海市政府把原来的黄浦、静安等9个市辖区并入浦东县,成立上海市郊区人民委员会,同时撤销中苏友好协会上海分会。同年12月,又撤销浦东县,将其所属地区分别划归新设置的静安等6个县管辖。
1960年7月,将新建的宝山县划归上海市领导,并划入部分原属苏州的地盘,组成新的吴淞区;同时,将奉贤县的朱桥公社和松江县的佘山公社划归上海县城关镇。
1961年3月,恢复宝山县的建制,并将嘉定、宝山两县的农村划给新建的嘉定区。是时,上海的辖境略似今日之闵行区。 1964年底,将嘉定区的封浜镇划归黄浦区,杨思乡划归徐汇区。
1965年1月,因市区扩大,将原郊区所辖的曹家街地区(包括光复路)及新闸路等归并至原址重建的黄浦区。不久,又重新设立静安区。这样,现在的黄浦、静安二区即由原来之南市区和东横浜、北横浜、曹家街地区构成。
1966年,上海撤县设区,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当时共辖8个区和2个县:卢湾区、闸北区为老三区,新设的普陀区、闸北区(驻杨浦大桥北)、虹口区(驻东江湾路)、宝山区(驻友谊西路)、南市区、北郊区等6个区以及嘉定县、宝山县2县。
1972年,由于上海市人口的增加,又划出原属江苏苏州市的常熟县和太仓县的一部分以作补充。
1973年,上海新设卢湾区和长宁、徐汇、松江等4个市辖区。
1977年,改徐汇区、长安区为长宁区和闵行区;同时,将原长宁区、闵行区的农村划出成立郊区和青浦区。
1978年10月,撤销青浦县,其所辖地区并入嘉定县。
1980年1月,上海又析置南汇县。
1982年初,撤销静安、南汇二县,将其属地并入原属地区的对应部门。至此,上海除原有8个区和2个县外,又新设立了13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