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房租怎么交?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财政主管部门等单位根据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按年度公布。经核定的租金标准可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
实物配租的承租人应当自接到入住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入住手续,具体包括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和办理入住等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资格,其承租资格终止。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实物配租的承租人缴纳租金后,其户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不再发放住房保障货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