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限行如何处罚?
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和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城市快速路网交通信号控制与电子警察抓拍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高架路、隧道实行统一监控,同步抓拍认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并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予以处罚。 具体说来就是,在快速路上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变道、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上违章停车、倒车、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还有违反主城区禁行规定的非浙A号牌车辆,都将进入电子眼监控系统,受到相应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这次调整只涉及市区4条快速路及3条隧道,不涉及绕城高速,目前对绕城高速的监控仍然按照原方案执行。即对非浙A号牌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对浙A号牌车辆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限行。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本次仅调整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这一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他如“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驾驶中型以下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到70%的”等交通违法行为仍按原方案处罚。